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 公共服务 > 办事指南
征地超转人员的生活补助费发放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1-10
  • 字体大小:【

设定依据:
1、[其他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依据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京政办发〔2015〕11号
法条内容:《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新接收的征地超转人员, 按照其生活补助费用的接收标准,为其支付接收第一年的生活补助费用。《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自2015年起,参照本市关于企业退休人员中缴费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调整政策,确定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用支付标准的调整幅度。
服务对象:自然人
实施机关: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丰台区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    实施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村(社区)级、区级、乡镇(街道)级
权限划分:
区街权限划分:街道受理、区级审批
行使内容:
东铁营街道成寿寺社区,东铁营街道成仪路社区,东铁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三社区,东铁营街道横七条路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红狮家园社区,东铁营街道华苇景苑社区,东铁营街道刘家窑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刘家窑第三社区,东铁营街道刘家窑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木樨园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木樨园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南方庄社区,东铁营街道蒲安里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蒲安里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蒲黄榆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蒲黄榆第三社区,东铁营街道蒲黄榆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四方景园社区,东铁营街道宋家庄社区,东铁营街道宋庄路第二社区,东铁营街道宋庄路第一社区,东铁营街道同仁园社区,东铁营街道政馨家园社区,东铁营街道鑫兆雅园社区
办理时限及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区民政部门和街道(镇)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办机构应在每月相对固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超转人员的生活补助费。
咨询途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67604357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
申报地址: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预约办理: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67604357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办理地点: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所在窗口:丰台区蒲安东里9号楼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105民政科
监督途径: 监督电话、电话投诉
监督电话:63258334
投诉电话:63258334
通办范围:跨社区(村)
办理类型:承诺件
中介服务:无
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不收费
网上支付:否
申请材料:
1、1、移交单位上报人员名单 2、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病残人员出具的鉴定结论 3、孤寡老人的身份认定需由区民政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经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无异议)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征地超转人员。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即决定 → 申请受理即决定[街乡级]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电话咨询
批准形式:
结果文书名称:本区征地超转人员某月生活补助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