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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丰台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信息来源: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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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2015年应届毕业生仅限北京生源),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7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2月7日以后出生),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的随军家属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要求。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7日。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细条件见《2015年丰台区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2015年2月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二)报名地点: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条件,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参加现场报名。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张(见附件4,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在报名表规定位置贴上2张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岗位对前学历有要求的,考生还须提供前学历证书;
  (4)2015年毕业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育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随军家属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需提供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未领取自谋职业扶助金证明;
  (6)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等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对外语能力有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书;
  (8)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考生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还需提供《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提示:请考生务必按报考岗位要求备齐必需的报名材料,避免因携带材料不全而耽误现场报名。
  (四)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盖章;
  3、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通过人员当场取走《领取准考证通知单》。考生按照《领取准考证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地点,领取正式《准考证》。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参考用书。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科目均采取主客观题相结合的形式,以综合思维、解决问题、语言文字、学习能力等为考察重点。工勤技能岗测验科目采用全客观题形式,以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知觉准确性等为考察重点。
(二)时间: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
  管理、专技岗:9:00—11:30
  工勤技能岗:9:00—10:30
  (三)笔试地点及注明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请考生在2015年4月下旬后,登录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bj.bjft.gov.cn/)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技能考核)
  面试(技能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管理、专业技术岗位采用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工勤技能岗位采用面试或技能考核的方式,笔试成绩与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技能考核)及综合成绩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技能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技能考核)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为聘用人选办理行政关系调入、岗位聘用、工资核定等工作事项。
  七、考生需重点注意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的本次报考资格。
  (三)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咨询电话:63258398,监督电话:63258250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